« 房地产项目需要的不会只是地产概念的包装而已控制住房价格不等于压低价格,防止房价过快上涨,不是说房价不涨 »

面对地产商的价格哄抬,政府为何无能为力呢?

  邻国地震,居然会在中国引发抢盐风波,这显然是中国政府和所有的经济学家预想不到的事,因为如果有人预测到了话,早就对政府提出警告了。预测不到,却又“合情合理”地发生了,这就是中国的局势变换莫测的原因之一。

  房价高涨,有人认为这是政府的责任,政府认为是地产商的血液里面缺少了道德的成分,研究经济的人又说这是因为“丈母娘”煽动的原因,各方分析得不亦热乎,不过抢盐风波却给我们做了示范,房价高涨,不仅仅是以上的原因这么简单,其实和“抢盐效应”也有着很大的关联性。

  很多人之所以抢盐,并不是因为家里缺盐,而是因为“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理由认为,邻国的核污染,将污染到中国的广大海域,进而污染到中国人日常所吃的盐,所以大家才抢购。自然,煽风点火的盐贩子,因为血液里缺少了道德的成分,自然要被民众唾骂。但民众抢购盐的时候,心里又是如何想的呢?

  也许,民众并不是怕将来没有盐吃,也不怕国家真的会给我们吃污染过的盐,但是却怕将来那些没有污染过的盐涨价,应该就是这么简单。如果不是这次抢购风波,谁敢保证,有关部门以后不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抬高盐价?

  国家的GDP年年上升,但民众享受到的GDP上升福利却实在有限,因为收入虽然也在增加,但物价的上涨速度似乎更快一点。而每次物价的上涨理由,听上去都是那么的似是而非,那么的强词夺理。抢盐,不是对政府的不信任,也不是对未来的不相信,而是对未来的物价不信任,是对物价上涨的先期投资,自我保护。

  很多人觉得,自己的家里虽然不缺少盐,但盐总是要吃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就算我自己完全不信,别人信了,我自己就倒霉了,就“输在起跑线上”了。谁愿意吃十元钱一袋甚至价格更高的盐?先买几箱放在家里,就是这样的心态。抢购的主要原因,是对未来的物价做了一次否定的预测。

  抢购房子的很多人计算着,目前自己的家里虽然有房子住,但谁也不敢保证明天还是这样的房价,既然房价是要上涨的,不如先买了作为投资。所以房款虽然是向银行借的钱,但这利息和物价的上涨幅度相比,应该是合算的吧,这就是“抢盐效应”在房价上的推动因素。就如有人抢了几十袋盐一样,有人抢了几十套房子。盐是有“可吃期限”的,房价也是有“可使用年限”的。地产商囤了几年地,造房子又造了几年,房主买回来后也空关了好几年,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期限”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房子其实也在贬值。

  但即使算上房子的贬值和银行的利息这二者相加,更多的人还是宁可相信自己能够“跑赢物价”的上涨幅度,显然是因为吃足了物价飞涨的苦头。抢盐风波,说穿了,就是预测未来的“物价上涨”幅度的一次行为艺术。

  打击抢盐风波的最有力武器,我们已经看到了,是政府对盐的供应量的负责任的担保。打击房价上涨的唯一出路,也在于政府对未来的房价做一个有效的保证。靠这样那样的政策,终究不是办法。因为经济是联动的产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房价的上涨,肯定将引发物价的全面上涨。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你在住的房子方面因“先期投资”而“跑赢”了大盘,却肯定无法跑赢“衣食行”等各方面的大盘。当大家都把所有的钱全部用于预测了物价的上涨幅度后做了先期投资,那么,政府希望的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感就成了一句空话。

  再谈“抢盐效应”和房价抢盐风波来得快,去得更快,之所以没有形成较大的风波,是因为这次政府的对应手段相当的给力。三管齐下,有效地遏止了不法商人借机哄抬物价的企图。这三管齐下的三大高招,第一是扩大供应量,第二是限制零售价格(利润),第三是采取限量购买。

  限量购买虽然只是暂时的,但却是相当的有效的。正因为采取了限量购买措施,马上就避免了处于供应链末端的商店可能出现无货可供的尴尬。同时政府在供货链的顶端,又放开了无限量的扩大供应。当然,同时也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物价上涨问题,对中间商强制采取了定价措施,固定利润,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商家借机非法牟利。这三招,的确无懈可击。

  如果政府可以把这三招同时用在房价的对应上,那么也就不用靠总理去呼吁地产商血管里应该流动“道德的血液”了。对于政府来说,最有效的办法,显然不是靠呼吁道德的血液来制约房价,而是采用行之有效的手段制约房价。

  政府对房价失去了控制,显然是被一小部分的经济学家忽悠了。他们忽悠政府的理论,就是政府应该允许房地产业的价格自由。房地产业在中国不是市场经济,而是垄断经济,因为它和盐一样,是由政府垄断供应的。在政府控制了地产供应的一级垄断,地产开发商控制了二级垄断的地产市场,房产中介商再实行了第三级的垄断之后,加上少部分民众不愿意输在起跑线后进行了第四轮的哄抬,这时候来谈什么末端市场的价格自由,结果会是什么,抢盐风波只用了二、三天的时间,就给政府做了一次示范。

  盐,也是由政府实行了一级垄断,中间商实行了二级垄断的产品,零售商实行了第三级的垄断的特殊供应链,其垄断供应的模式和地产业完全相同。当第二、第三级的垄断企业开始控制价格,并让其人为的急速上涨之后,老百姓只好被迫抢购高达五元甚至十元的盐。而且越抢购,盐价上涨的速度也越快,有的地方盐价曾经一天几变,说变就变。

  为什么由政府垄断的盐价,政府可以轻而易举地击破哄抬物价,而面对地产商的价格哄抬,政府却无能为力呢?最主要的原因,政府被自由经济的“自由价格”给忽悠了。当政府控制了一级垄断,并允许中间商再进行二次三次的再垄断之后,底部的价格怎么可能自由呢?不信,你可以镜头回放,再次看看抢盐效应的示范作用。愿意看几遍,就看几遍。

  在地产业的供应链上,地方政府以拍卖的形式进行了第一次的价格哄抬,地产开发商以囤地的形式再次实行了二级价格哄抬,最后房价中介为了提高自己的手续费,又第三次的实行了价格哄抬,被三次物价哄抬之后,房价当然就失去了控制。

  抢盐效应的示范作用是,当政府对地产的供应实行垄断供货,并且还允许了二级地产商的再次垄断,那么房产的末端价格就如盐价,大众只能够眼睁睁地看着价格被哄抬上去。所以对大众来说,唯一的自我保护办法,就是加入到抢购的行列,尽量不要输在起跑线上,不管如何,先买进了再说。就如盐价越抢购上涨的越疯狂一样,房价也是这样,越抢购越上涨,越上涨越抢购,恶性循环,因为谁也不愿意输在起跑线上。

  政府在盐价的控制上,这次的成功,完全归功于痛下决心和三管齐下的招数,而在房地产业上,政府目前的物业税,以及对短期保有的房子转让实行加重收税的办法,其实还是等同于盐价控制的第三招,也就是控制末端的物价,而面对中间的地产商以及地方政府在上端哄抬物价的行为,政府却还没有用上行之有效的招数,因此也就收效有限了。

  三谈“抢盐效应”和房价同样是生活必需品,为什么抢购了十袋盐的人是投机,抢购了十套房子的人是投资?为什么同样是政府垄断的资源商品,抢购了十袋盐的人是没有素质,抢购了十套房子的人算是有眼光,说他们“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同样是抢购,为什么抢盐的人是狗熊,抢房的人是英雄?这样的高深疑问,才疏学浅的本人,自然是找不到答案的。

  有人问,你又一下子吃不了十袋盐,你抢购了那么多的盐,人为的制造了恐慌,真是没素质。却没有人问,你又住不了那十套房子,你一个人买了这么多套的房子,别人住到什么地方去?行为是相同的,结果却是不一样的。舆论是如此态度,政策也是如此结论。

  当抢盐狂潮引发了盐慌心理时,政府采用的手段是限量供应,人均二袋。当抢购房地产引发了房价恐慌的心理时,政府却没有采取限量供应,仍然在鼓励想买多少套房子就买多少套房子的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默许了房价的上涨。如果可以把对盐价上涨的零容忍决心,克隆到房地产业上,那么从此控制房价,显然不是梦。

  房子,在“衣食住行”人生四大基本需求中排行第三,盐是四大基本需求中排行第二类的“食”的主要组成因子,和粮食一样由国家绝对控制着。而排行第一“衣”和第四的“行”,目前都是已经完全开放的市场,自然也是完全自由经济的市场价格。

  在这里,由国家垄断供应的盐,国家完全控制了它的末端价格,在必要时,政府也完全可以控制它的采购(限购二袋),但对于房子,国家却是完全放开着它的市场,没有限购措施,如同衣类一样。显然,在政府眼里,房子不是作为生活的必需品,而是作为了一种奢侈品看待了。

  衣类虽然也是人生必需的,因为目前谁不能够裸体在社会上行走,但因为在供应量上,社会的产生能力基本上可以说是无限度的,所以市场价格的开放也是自然而然的。盐同样是人生必需的商品,国家虽然也有无限量供应的能力,但为了保持社会安定,完全不允许市场开放,这就有了相当稳定的价格。这次的抢盐风波说明了,即使有少数人人想借机非法牟取暴利,只要政府打压及时,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危机,抢盐,只会给人们提供一些饭后茶余的消遣。

  那么,房子到底是生活必需品呢,还是可有可无的奢侈品呢?是有着如同衣类一样的生产能力,由整个社会可以无限度提供的产品吗?显然也不是。谁都明白,土地在中国不是可以无限量供应的商品。

  而且显然,把房子当成是奢侈品的中国人之比例,是万分之一也不会到的。

  对于中国人的大部分来说,房子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既然是必需品,那么就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绝对离不开的。这样就来了,一方面,房子是大众离不开的生活必需品,另一方面,房子又是由政府完全控制供应的垄断商品,对这样的很特殊商品,真的可以完全采用市场经济原则吗?

  房地产业在资本主义国家是自由价格的自由商品,因为他们的土地供应是无限制的,人口也是完全流动的,而在中国,房地产业不是跟着人口的流动而在流动,相反,人是被房地产业牵着走的。比如说,内地的人会去沿海买房子,但沿海的人基本上不会去内地买房子住。小城市的人会去大城市买房子住,但大城市的人决不愿意去城市以及乡下买房子住,因为房子和户口是有关联的。大城市的待遇要高于小城市,沿海的待遇要高于内地。在这样的户口政策下,政府人为的控制了人口的流动方向,同时更是人为的控制了房地产业的供应量,但最后的房地产业价格,却实行了完全“自由价格”的自由经济。真是莫名其妙。

  在先进国家,人口可以从大城市流向小城市,也可以流向农村,当国内的房地产价格偏高时,国民还可以选择去国外移民买房子住,但在中国,去国外买房子养老,显然是在说笑话。人口的流动完全被国家的政策操纵,房地产业更是被国家垄断调控,这样的自由经济,对谁来说有意义呢?

  自然,推高了房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因为以上的原因那么简单。但千理万理,政府的容忍这一点,却是最根本的。因为只要政府不容许,即使是小小的一包盐,即使价格只上涨一、二天,政府也是有办法打压的。

  我们知道,在政府打压盐价的三招高招中,限制盐的采购,只是一时的,不是永久的,真正有效的永久性的措施,是放开无限量供应的供应市场,而限制采购措施,只是在市场供应量还没有达到饱和之前,才暂时先采取的措施之一。但在房地产市场,政府的行为却正好相反了,政府完全先期压缩控制了市场的供应量,同时在早期,也曾经多方面鼓励多多采购房子作为投资,直到最近,政府才有了一些出台控制大量采购房子的行为,其标志就是物业税政策。但对于扩大供应量这最为关键的一点,政府的措施,却仍然是很保守的保障房政策。之所以说是保守,是因为保证房的供应仍然是有限制的。不像针对抢盐,政府完全以“无限量供应”的承诺,满足了市场的需求。

  抢购了大量盐的人要打击,抢购了大量房子人却要鼓励,这种对垄断商品实行的政策双轨制,是推高房价的幕后推手之一。政府对应的办法,其实应该是把奢侈商品房和必需生活用房区别开来,先期是无限度的提供生活必需用房,然后才逐步开放奢侈性质的商品房。而不是如目前那样,先开放奢侈性质的商品房,然后任由血管里不流动着“道德的血液”的地产商,把大量的生活必需用房冒充奢侈商品房出售。因为,这社会上需要生活必需用房的人群数量,一定是远远大于对奢侈商品房的数量的。

  生活必需品一定要在满足大众基本的需求之后,才可以由部分的优质产品上升为奢侈品,衣类是如此,食品也是如此。同样作为生活必需品的房子,原理上本来也应该是如此。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房子却先被定义为奢侈品了,然后再把这种被垄断着的商品以“价格自由”的名义放到了市场上。而且,只是在当这种奢侈商品的程度的超过了大众的承受能力之后,政府才以保障房的名义在建设部分生活必需用房。其措施相比于打压盐价,显然慢了半拍。

  亡羊补牢,说晚也不晚,说早也不早。有能力打压盐价飚升的政府,自然也应该有能力打压房价的飚升。

  四谈“抢盐效应”和房价囤地者炒地,囤盐者炒盐

  在政府打击抢盐风波的过程中,有很重要的一招,我们看到,就是限制盐的零售价格。但政府在控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暴过程中,我们却没有看到相应的类似一招。政府对囤地的地产商,听之任之,是房地产价格的失控的主要因素之一。

  抢盐效应告诉我们,在政府控制的一个垄断行业中,听任“价格自由”的市场经济是多么的可怕。当囤积商品的中间商的血管里不再流淌道德的血液时,即便是小小的一袋盐,起价格也可以一日三变。因此,政府如果可以把控制地产利润的一招用来调控房地产业,虽然未必能够拔本,但至少可以安定市场,稳定民心。

  以任志强为首的地产商常常强调说,他们的拿地成本其实也不便宜。确实,在地产商的手上,有一小部分的地价并不低,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在地产商的手上,类似的高地价的土地,并不占多数。相反,地产商为了哄抬地价,故意炒高了地价。等地价被炒高之后,再利用手上囤积的大量低价土地来谋取暴利,是地产商的聪明伎俩。

  在抢盐的过程中,最先哄抬物价的,就是相当于地产开发商的批发供应商。批发商之所以要哄抬盐价,是因为他们的手上囤积了大量的存货。当物价一但高升,他们手上囤积的商品的利润,就可以呈天文数字的增长。

  也不仅仅是抢盐,在“蒜你狠”,“豆你玩”,“糖高宗”的物价哄抬过程中,起到最重要作用的,就是那些中间商。因为中间商获取暴利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哄抬物价,然后利用手上的囤积大量存货赚取暴利。

  地产商利用“地王”的概念,把地价炒到了天文数字,然后委屈地说,我拿的地都接近二万人民币一平方了,我把造好的房子卖到三万,不算太离谱吧?问题是,在地产商手上的土地,二万元一平方的的土地,在地产开发商手里所占的比例,还不到百分之十,有的甚至还不到百分之五。在地产商囤积的土地中,有很大的部分还是当初二千元一平方买进来的。而且不得不意识到,这目前二万元一平方米买进来的土地,地产商不是用来直接开发的,而是用来囤积的,是准备在十年时候才开发的土地。地产商得了便宜还卖乖,把主要责任推给了政府。而政府在让地产商赚了大钱同时,还要替他们挺身挡子弹。

  为什么政府不能够采取应对抢盐风波的政策呢?应该严格限制地产商的利润价格。既然盐不可以囤积,地产理所当然也不可以囤积。你多少价格买进的土地,去掉建筑成本,只能够以加上百分之三十的利润的价格出售。政府可以控制盐的批发和零售价格,也应该同样控制地产的利润和价格。而且还可以更进一步,规定:地产商买进的土地,必须在一年内开工,二年内造好,三年内挂牌出售,谁囤积打击谁,如同打击囤积盐的中间商一样。

  抢盐效应教育我们,炒高物价,是囤积商品的中间商的最喜欢而且最能够获取暴利的途径。打击高房价以及高物价,当然都是以打击囤积商品为前提。某些商品因为不是政府控制的特殊商品,政府不方便介入其中,但盐业和地产业,都是关乎国民生计的垄断商品,既然政府可以控制盐价的利润和零售价,那么同样的手段当然应该被复制到地产业调控上来。

  限制利润以及零售价格的调控手段,是比限量供应更为有效的手段。既然政府承认地产业是需要政府来严格控制的特殊行业,那么完全没有理由听由地产商来强调什么“市场价格”。因为本来就没有“自由经济”的市场概念,何来市场价格这一说?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最新评论及回复

最近发表

网站导航:南昌写字楼 南昌写字楼出租 南昌写字楼招租 南昌写字楼租赁

Copyright 2000-2010 南昌写字楼租赁网. Some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