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地产商的价格哄抬,政府为何无能为力呢?梦想房价会下跌,简直是天方夜谈 »

控制住房价格不等于压低价格,防止房价过快上涨,不是说房价不涨

  在博主首次看多地产股的时候,国家对房地产调控依旧如火如荼,截至3月31日,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汇总,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92.5%,包括281个设区城市、327个县级市。很多人认为房价要降了,可是看看各城市的目标却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除北京提出要稳中有降以外,其他城市都是清一色的控制上涨幅度,多数是不超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这意味着什么?比如1个月工资1万的居民,收入上涨10%,那么房价按照调控目标理论上就可以上涨9%,那么一套100万的房子就是涨9万,而这个居民全年工资增加不过1.2万!表面看房价涨幅低于收入增幅,实际增加的收入远低于房价上涨需要多付的房款!控制住房价格不等于压低价格,防止房价过快上涨,不是说房价不涨,只是说慢点涨!如果理解为房价会降就天真了,读不懂政策,就只能异想天开的做着梦。以下是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附:部分城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一览

  直辖市

  北京 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2010年相比稳中有降

  上海 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天津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重庆主城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主城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和城镇职工工 资收入增速的平均值

  广东

  广州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年度GDP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而新建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从化、增城另行公布

  深圳 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汕头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本年度GDP预期增长目标

  东莞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超过8%

  河源 今年商品住房价格同比上涨10%,均价控制在每平方米3600元左右

  佛山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年度GDP增速

  惠州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不得超过10%

  肇庆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不高于年度GDP增速

  湛江 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增幅不高于本年度GDP增速

  广西

  南宁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力争控制与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相适应,不高于当年GDP增幅

  桂林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

  河池市本级新建普通住房年平均销售价格力争控制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136元以内,非普通住房不在控制范围内。列为普通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小区容积率在2.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内;三是单套销售价格在2010年平均销售价格两倍以内,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在5600元以内

  北海 新建住房价格同比价格指数涨幅不高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贵州

  贵阳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新建住房价格平均增幅

  宁夏

  银川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增幅要低于10%

  安徽

  合肥 全市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不高于全市年度GDP、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

  阜阳 全年新建住房平均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幅

  蚌埠 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市新建住房价格的年增幅低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包头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涨幅不高于10%

  黑龙江

  哈尔滨 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和社会商品住房综合价格涨幅低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牡丹江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GDP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海南

  海口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其中,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控制在4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应低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三亚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比2010年价格涨幅明显回落

  江苏

  南京严格控制商品住房价格上涨,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低于2010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

  苏州 市区新建住房成交平均价格同比增幅低于GDP和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无锡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常州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之内

  南通 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9%以内

  镇江 新建住房价格均价涨幅低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淮安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地区GDP的增幅

  扬州 市区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

  山东

  济南 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青岛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德州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烟台 中心城市和各县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增幅要明显低于当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幅

  山西

  太原 新建住房同比价格指数涨幅不超过年度经济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晋城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幅控制在6%以内

  大同 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以内

  江西

  南昌 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以内,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内

  宜春中心城区今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2010年底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为基数,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以内

  新疆

  乌鲁木齐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指数将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以内。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商品房销售应进行价格备案,备案应包括全部销售房源和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备案的销售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实行“一价清”制度。

  河南

  郑州 同比价格指数涨幅不高于年度经济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安阳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同比不高于当年GDP增幅

  济源 新建住房同比价格指数涨幅不高于年度GDP增速

  湖北

  武汉 新房价格增幅低于年度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涨幅不超过12%

  襄阳 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该市GDP的增幅,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相适应

  宜昌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不超过地区GDP增速,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适应。

  随州 2011年住房平均销售价格预计增幅10%,控制目标3327元/平方米

  福建

  福州城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且新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楼面地价保持在2010年水平

  厦门 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价格统计指标为依据,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明显低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漳州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应控制低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泉州 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要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福清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应低于今年GDP增速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并适时提高城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永安 新建住房均价不超过年度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宁波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全年涨幅低于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绍兴 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今年市区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内

  台州 各地要制定新房价格月环比控制目标,引导开发商合理定价,价格涨幅控制指标原则上应低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湖州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应控制在当年GDP增速以内,并严密跟踪房价走势,如有异常,适时出台有针对性的限购政策

  温州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低于年度GDP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平湖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低于年度GDP增速

  嘉善 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不高于本县年度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金华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超过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吉林

  长春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控制在5.8以内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800元/平方米,3000元/平方米。新建住房价格包括以下几项:1。征收成本850元/平方米;2。建筑成本980元/平方米,1170元/平方米;3。各项收费成本270元/平方米;4。基础设施建设成本260元/平方米;5.5%的配建廉租房成本,14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6。利润300元/平方米。

  东辽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均价不超过2500元/平方米

  临江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均价不超过2800元/平方米

  辽源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均价不超过3500元/平方米

  榆树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10%以内

  敦化伊通满族自治县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不高于2011年城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预计的增幅

  辽宁

  沈阳 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低于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幅

  大连新建住房价格指数要明显低于当年经济增长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力争低于经济增长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3-5个百分点

  锦州 新建住房平均价格增幅明显低于2010年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同比增速,控制在同比增幅13%以内

  凌海 新建住宅平均价格控制目标为同比增幅不超过5%

  丹东 新建住房价格同比涨幅控制在9%以下,其中市区同比涨幅控制在9.5%以下

  鞍山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超过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甘肃

  兰州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超过9%,甘肃其他市州确定的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得高于兰州市

  天水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增幅低于8%

  陕西

  西安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铜川 新建住房销售均价可控制在3500元/平方米以内,价格增幅控制在9.78%以内

  汉中 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均价至年底涨幅严格控制在10%以内

  延安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7%以内

  咸阳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为13.4%以内

  兴平 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预计增幅为13%以内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GDP增幅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宝鸡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10%以内

  榆林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12%以内

  渭南 中心城市新建商品房均价增幅控制在10%以内

  商洛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9.2%以内

  华阴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目标确定在15%以内

  韩城 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目标确定在13%以内

  安康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10%以内

  四川

  成都 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眉山 新建住房平均价格涨幅不超过GDP增幅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自贡 新建住宅价格上涨幅度低于当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泸州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云南

  昆明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玉溪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以内;其余八县也要调控房价增幅。各地适时提出实行地方住房限购政策。

  临沧 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的同比涨幅要低于10%

  保山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超过当年GDP增幅

  普洱 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幅低于10%

  河北

  石家庄 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上涨幅度明显低于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力争上涨幅度控制在10%以内

  邢台 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幅低于9%

  新河县 增幅控制在4.17%以内

  巨鹿县 增幅不超过6%

  南宫市 增幅控制在13%以内

  沙河市 增幅控制在12%以内

  清河县 增幅控制在10%以内

  威县 增幅控制在8.7%以内

  隆尧县 增幅控制在8.6%以内

  平乡县 增幅12%以内

  广宗县 增幅控制在13%以内

  柏乡县 增幅控制在8%以内

  临城县 增幅不超过11%

  任县 增幅不超过9%

  湖南

  长沙 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GDP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岳阳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增长幅度为10%左右

  常德 市城区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年度地区GDP增幅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全市房价收入比控制在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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