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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房产卖掉仍可新购房

 “京十五条”细则解读:夫妻一人京籍视为京籍家庭 发布人:【马坡二店C组】陈少龙 

“京十五条”细则解读:夫妻一人京籍视为京籍家庭 

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答记者提问 

已有住房将“认房不认贷” 

问:已有住房如何界定?是认房还是认贷? 

答:陈志表示,“京十五条”中,对于房产的界定用的字眼是“拥有”,这代表着对于已有住房的认定,采 

用的将是认定该家庭目前名下实际拥有的房产,即“认房”。 


已有房产卖掉仍可新购房 

问:列入了限购的家庭,把现有住房卖掉,可否再买房? 

答:陈志说,按照新规,是按照家庭目前实际拥有的房产来认定的。如果已将房产出售,不在该家庭名下 

了,就可再新购房。这也照顾到了部分改善型需求的家庭。 

商业房产不计入已有住房 

问:已购商业或“商改住”,算不算已有住房? 

答:陈志表示,此次政策只是针对住宅,与商业无关,因此已有的商业房产,不计算为已有住房。对于“商 

改住”,如果是住宅的房产证,则认定为已有住房。
 

外地人的外地房产不计入 

问:外地人如果在外地已有住房,是否会被限购? 

答:陈志表示,此次限购措施中,针对的还是在京拥有的住房,如果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在北京没有住房,就 

可以新购买一套。 

外地户籍成员在京房产计入 

问:如果丈夫是外地户籍、妻子是北京户籍,但两人尚未登记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丈夫已有的房产会不会 

计入家庭房产? 

答:陈志说,在新购房审核中,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即使户口本上未登记,但身份证条形码中 

肯定会显示婚姻状况,所以丈夫已有房产将被计入家庭房产中。 


夫妻一人京籍视为京籍家庭 

问:一个家庭如何界定? 

答:陈志表示,还将延续去年“京十二条”的规定,即一对夫妻带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问:丈夫和妻子一个人是北京户籍,一个人是外地户籍,如何认定家庭户籍? 

答: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社保、纳税证明只需一种 

问:社保和纳税证明都需要提交吗? 

答:陈志表示,限购政策中用的是“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表述,因此社保和纳税证 

明,只要有一样就行。 

问:新政策表述上是“连续5年”,中间是不是不能断? 

答:陈志表示,必须是连续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如果不连续是不能购房的。如果曾经因为换工作,中间落 

下一段的话,个税可以去税务部门办理补缴。 

问:外地户籍家庭需要的纳税和社保证明,如何提交? 

答:陈志表示,社保不需要购房者提交相关证明,核查系统通过购房人的身份证号,就可以在人力社保部门 

自动查询到其社保缴纳情况。个人所得税方面,需要购房者在税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记者 马力) 


【限制购房】 

北京住房限购政策 

执行时间:2011年2月17日起 

限购政策 

限购1套房: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 

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 

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暂停售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 

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 

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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