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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d title="购房切忌粗心谨记十大注意事项" id="card1">
<p> 游客</p><p>
标题:购房切忌粗心谨记十大注意事项<br/>
正文:<br/>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 　　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三、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四、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五、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六、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办理购房贷款的注意事项 　　关键字:办理购房贷款,注意事项,购房切忌粗心谨记十大注意事项 　　１、注意预售许可证证号是否对版 　　　　举例：曾有发展商为赶节假日售楼时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售，有业主要求出示预售证时，发展商就拿出前期单位的预售证以蒙混过关。 　　　　建议：核对发展商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与所售单位相符；如果发展商未在售楼部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家有权要求发展商出示；如果发展商以某些借口不愿出示，消费者可到国土房管局查阅该楼盘是否已经取得预售证。为减少购房风险，买家最好在楼盘取得预售证后再购买。 　　　　２、注意样板间里的&amp;ldquo;手脚&amp;rdquo; 　　　　举例：为了激发消费者的购房欲望，发展商往往会在样板间上做不少文章，如改动间隔、用玻璃或一些薄亮的金属材料装饰，以掩饰黑房或空间的狭窄感；在楼盘外做样板房，放大房间面积；使用与交楼装修标准同一品牌，但材质、档次较高的材料，而实际交楼的装修材料却以次充好。 　　　　建议：要求发展商在合同附件中具体注明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并且最好与发展商约定，收楼<br/><a href="http://www.szcyjx.cn/wap.asp?mode=WAP&amp;act=View&amp;id=165&amp;Page=1">[&lt;&lt;]</a><a href="http://www.szcyjx.cn/wap.asp?mode=WAP&amp;act=View&amp;id=165&amp;Page=1">[[1]]</a><a href="http://www.szcyjx.cn/wap.asp?mode=WAP&amp;act=View&amp;id=165&amp;Page=2">[2]</a><a href="http://www.szcyjx.cn/wap.asp?mode=WAP&amp;act=View&amp;id=165&amp;Page=3">[3]</a><a href="http://www.szcyjx.cn/wap.asp?mode=WAP&amp;act=View&amp;id=165&amp;Page=6">[&gt;&gt;]</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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